为进一步规范对省级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省级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的程序、内容、时限、平台填报和其他要求,适用于标准的制定、评估、修订、废止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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