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广东省财政厅官网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本次下达金额合计25061万,涉及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清远等市和韶关、仁化、博罗、丰顺、海丰、龙川、连平、和平、阳山等直管县,项目范围主要集中在排污、固废、黑臭水体、饮用水源、管网设施等方面,资金分配详见下表。
附件:
1.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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