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一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约52034.77万元,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一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望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四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望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四期)工程立项的批复望发改审[2021]158号,建设单位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约52034.77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一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对现状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本次一阶段扩容规模为80000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改造(应急工程),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造(应急工程);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0+HPB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出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加药间及机修间,贮泥池及滤液收集池,管理中心,进水在线监测用房,传达室等。
具体的项目规划指标、范围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18月;总工期18个月(含施工图设计深化及备案审查),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①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及设计测量服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阶段BIM模型制作、各阶段的报批、报建、专家审查、专题会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设计变更、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联合验收等)及其他设计后续服务,以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其他服务;②在初步设计批复图纸基础上进行图纸深化,根据国内相应规范及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对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建议,直至完成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等各专业技术设计工作,确定实施方案,满足建设施工要求,完成施工图线上审查及备案工作;③根据项目定位及建设单位要求,在初步设计基础上部分平面功能进行优化调整;④在满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同时满足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含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消防、弱电、景观、绿色星级建筑、环保、装配式、无障碍设计、智慧水务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BIM专项设计、管线迁改、水系恢复、道路顺接及恢复等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等所有设计。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完成审核,直至盖章出图。⑤设计工期满足业主要求,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采购及施工部分:①包括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一阶段的采购及施工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景观、绿色星级建筑、环保、装配式、无障碍、智慧水务、海绵城市、管线迁改、水系恢复、道路顺接及恢复等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等;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收货、保管、设备维修保养、使用培训等(本项目验收及相关试运行要求还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及合同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格书)。
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工程清单及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为准。
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任何能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作内容皆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承包人皆须执行。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未在单价部分、暂估价部分中列明的项目,均视为包含在总价部分,不另行单独计取费用(上述工程承包范围中明确不含的内容除外)。
1.5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并不低于初步设计已明确的设计标准、参数及品质,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能完整、无误、准确地指导施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工艺满足项目出水水质标准和污泥含水率要求,并且运营稳定可靠,能耗等参数指标满足本项目设计及技术规格书要求。项目验收整体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验收及相关试运行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及合同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格书)
编辑:徐冰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