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31日,国家防总批复了《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该方案对沂河、沭河、南四湖、骆马湖等河湖的洪水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了各防洪控制性工程的调度运用,并考虑了洪水资源利用,体现了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思路的要求。方案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状况、设计洪水、洪水调度原则、洪水调度、洪水资源利用、责任与权限和附则等内容。
《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是在1994年国家防总批复的《沂沭泗流域洪水调度方案(暂行)》的基础上,根据沂沭泗河防洪规划和防洪工程实际状况修订完成的。沂沭泗河东调南下一期治理完成后,防洪能力已由原来的十年一遇提高到二十年一遇标准。与原方案相比,修订后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对洪水调度指标作了相应调整,提高了防洪能力;二是调整了黄墩湖滞洪区的调度权限,由淮河防总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三是增加了微山站作为南四湖下级湖控制站;四是增加了上游水库为下游错锋调度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合理利用洪水资源的有关规定。
国家防总在批复中要求,淮河防总要加大协调力度,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苏鲁两省要顾全大局,团结抗洪,共同做好沂沭泗河防汛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沂沭泗水系是淮河流域两大水系之一,主要位于山东、江苏两省,面积7.96万平方公里,占淮河流域面积的29%,人口5128万人,耕地5706万亩。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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