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向社会公布了《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草案,向公众征求相关意见,计划用累进加价的阶梯式水价来调节节约用水。这个办法主要是针对杭州市非居民用水浪费严重而计划实施的,规定对于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具体规定:非居民用水户超用水计划的,超计划用水量10%(含)以内的部分,按水价的1倍计收;超计划用水量10%-20%(含)的部分,按水价的2倍计收;超计划用水量20%-30%(含)的部分,按水价的3倍计收;超计划用水量30%以上的部分,按水价的4倍计收。对逾期缴纳加价水费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办法》要求从事车辆清洗业务的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安装、使用节水洗车设施、设备,或采用其他先进的节水、环保清洗技术,且禁止使用居民供水设施从事经营性车辆冲洗业务;经营洗浴、游泳等耗水量高的行业的非居民用水户以及以水为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等产品的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或者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上述行业未采用节水措施的,城市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 何平、裘立华)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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