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试运行二年多,为加快其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近期,根据省物价局文件批复精神,嘉兴市区污水处理费执行新的定价方案。
进网用户污水处理费分类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户污水0.80元/立方米;非经营性用户污水1.50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户中,商业、服务业企业污水1.50元/立方米,一般工业企业污水1.80元/立方米,造纸、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和制药等排放污水污染程度较严重的工业企业污水2.20元/立方米。同时对工业企业实行按实测污水COD浓度分档计价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办法。
新的定价方案自2006年4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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