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环节,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工作,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依法征收排污费水平,杜绝坐支、截留、挪用排污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进一步加强了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制度建设。通过近年来对各县、市、区排污费稽查工作实际,针对排污费票据领用不规范,责任不明确,以及现金排污费在解缴时难以监管等问题,支队采取了以下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票据管理,拟定了渭南市环境监察票据管理制度,在各县环境监察大队长座谈会上进行讨论,并及时印发至各县,对票据的领取程序,开具使用和相关责任等进一步做了明确。二是在支队的努力下,市环保局、市财局、市农行三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排污费资金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征收的现金排污费解缴和入库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规定在市支队设立全市的现金排污费统缴账户,由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将征收的现金排污费直接解缴到当地农行专户,各县农行当天划解到渭南农行,月底由市支队将全市现金排污费一次性解缴至渭南市国库排污费专户。
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支队以完善的征收程序规范征收行为,以健全的制度来保障排污费依法征收,足额征收。各项措施的落实从源头构筑了一道拒腐防变、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堤坝,为使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成为一支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编辑:谢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