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旬报制度是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个市开展了水质通报发布工作,涉及28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12个,地下水16个。尚未发布水质通报的保定和张家口两个市发布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为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河北省将建立由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局、省建设厅和省卫生厅参加的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解决全省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等重大问题。
根据《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河北省出台了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和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发现的污染事件一旦确认为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要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水利厅,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特别紧急重大的水污染事件,在报告省水利厅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政府和水利部。同时,各地还要定期将每月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并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统计分析和预防应对工作。 (杜震)
编辑:谢晓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