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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水环保体制存缺陷

时间:2007-07-04 08:48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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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总局对13个市、县、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继今年初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之后,环保总局再次举起“限批”大棒。昨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包括6家污水处理厂在内的38家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与此同时,针对企业的“不环保不贷款”绿色信贷政策,近日将由环保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出台。

  痛陈环保困局 “潘旋风”答晨报记者四问

  “流域限批”已是我最后一招

  晨报首席记者 郭翔鹤

  “第四次环保风暴”——“流域限批”等系列举措昨日风起云涌。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官谭莉娟向晨报记者讲述了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蚌埠遇到的心酸一幕:“检查时,蚌埠市5个排污通道中水质全部超标,尤其是鲍家沟大桥及鲍家沟入淮口污染状况触目惊心。见到检查组,当地村民竟纷纷下跪,请求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问题。”

  2005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频频掀起“环保风暴”,千亿元项目叫停,总局副局长潘岳因职责深处“风暴眼”,被媒体称为“潘旋风”。昨日,他在接受晨报记者专访时语气颇显无奈:“‘流域限批’已是我们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传统的依赖行政手段的环境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够解决问题,中国的环境问题需要新的思路,就是融合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民参与的综合手段。”

  一问:“流域限批”能否成为“杀手锏”?

  潘岳:“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

  潘岳坦言:“对于这些举措能否扭转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先积累后发展’的思路,我并不乐观,因为环保局的权能太有限。5年来,执法行动的时候,见到多少大污染企业不是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挂牌保护’啊!就是这次‘流域限批’行动中,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检查时居然遭到拒绝,出示了执法证后,企业仍称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检查组最终还是没能进去!连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权力的环保总局都进不去,由地方管辖的地方环保部门能进去吗?老百姓能进去吗?”

  潘岳认为,不管是“区域限批”还是“流域限批”,都只是比以前的环境执法手段略狠一些而已。“以前是让你关停并转,我走了你又故态复萌,我拿你没办法;现在是你不关,其他的项目就不给你批,你为了保一个亿可能要损失十个亿,你自己衡量得失。这确实更有效一些,但和现在的严峻形势比真是相差太远了。然而,这是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我们没有了。”

  二问:水污染为何“越治越污染”?

  潘岳:“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今年入夏以来,接连发生了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暴发事件,这不是偶然的突发性事件,而是传统的发展模式积累的环境成本到了临界的时刻。矛盾最激化、最早爆发的领域就是‘水’,因为它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命脉,又是人民生存的命脉。水资源恶化趋势远远比人们想象来得快。如果我们不能够更有效地治理环境,恐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完成之前,就将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潘岳诉说了自己的“水之感慨”。

  年年治污,年年污染,治理速度远远赶不上水污染速度,环保部门在其中扮演了无奈的角色。潘岳说,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但目前环保总局负责督查的人员远远不够,设备老旧,强制关停处罚权又没有,地方环保局又经常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为什么我们发起了这么多行动,花了这么多的钱,下了这么大的决心,仍然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老百姓在问,我们自己也在问。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分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

  潘岳认为,不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管理机制,就不可能执行有效率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三问:环保困局之根本何在?

  潘岳:“‘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都解决了!”

  “我从第一次‘环保风暴’时就说过,‘风暴’不变成制度,不变成法律,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需要变革的制度包括修改《环保法》,包括授予更加严厉的环境执法权。但其中最根本的,当属我们的官员考核制度。”

  潘岳认为,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一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煤电、化工、钢铁等重化工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极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这样的官员一天不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就一天不能阻止更多的官员效仿。“在中国的当前阶段,‘官’的作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是起示范性意义的,能不能改变‘官’的行为,决定着一个理念、一个政策能不能成功。把‘官’的问题解决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为此,潘岳建议国家要明确政策授权,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想遏制污染恶化势头,首先要建立环境问责制度,一定要追究政府相关人员的环境责任,特别是地、市以上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实行环境责任跟踪制度,尤其是对近些年来,官员在当任时所造成的环境责任仍应受到跟踪追究。”

  四问:环保风暴“咱老百姓”能做些啥?

  潘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将是未来的主题

  潘岳认为,中国的环境已经过了观念启蒙阶段,进入了利益博弈阶段。在这个阶段,环境的问题就如同其他改革的领域一样,不再是技术、资金到不到位的问题,而是制度能否变革的问题。公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环境对于他们来说不是高尚的理念和话语,而是他们的财产、健康和子孙后代。他们最有动力、也最有效率去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环境义务。如何保障公众在重大环境事务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这是未来几年中的重大主题。

  潘岳介绍,环保总局正着力推进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他认为,缺少足够的监察力量是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的主要原因。“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环保总局对责令停产整顿的污染企业将定期进行督察,对于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是否兑现环保承诺进行抽查评估。这就需要国家对环保执法评估机制进行更大投入,但更需要的是公众的广泛参与。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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