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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流域限批应由风暴式转向制度化

时间:2007-07-04 13:32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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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由: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界通报,针对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自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今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发动了第三次环保风暴,并首次使用“流域限批”的办法,对严重污染的城市和企业处以“流域限批”的制裁,以遏制高污染产业盲目扩张。不过,从已经刮过的两次环保风暴来看,效果并不明显,顶风排污依然大有人在,江河湖泊水污染仍然在加剧。

  现实告诉我们,“流域限批”应从“风暴式”转向制度化,否则,污染治理依旧会“西风”压倒“东风”。

  对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流域限批”是一种新思路,环保总局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警醒当地官员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但不能不承认,这样的风暴与一些地方政府对GDP的盲目追求和一些官员对政绩的疯狂追逐相比,似乎显得力不从心。所以,我们不要指望“流域限批”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要指望牟利者能良心发现,能在“风暴”后长期守规矩,而应该实行长治久安的措施,将“流域限批”从“风暴式”转向常态化、制度化。

  实现“流域限批”从“风暴式”转向常态化、制度化,要在地方官员、地方企业、环保部门权限三方面做文章。

  一要清除地方政府保护主义,实行环境问责制,官员升迁与环保直接挂钩,不仅要灭掉高污染的企业,更重要的是让污染严重的地方官员死了因GDP升官之心,不能让他们重蹈“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的覆辙;二是迫使违规企业必须在高污染发展和科学发展之间作出选择,使“关停”变成促进产业升级换代的平台;三是要扩大环保部门权限,增加人力物力,促进环保执法垂直,要让当地官员和企业对环保部门望而生畏。

  此外,国家环保总局要将“流域限批”扩大到全国更多的流域,对一些污染不严重的水域也实行“限批”,防患于未然比污染严重后治理更有效、经济、划算。(朱新美)

编辑: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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