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9月30 日,《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发布。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末期,将初步建立起与我国环境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框架。我局将开展如下主要工作:
一、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围绕节能减排重点,选择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16个重点污染行业,编制或修订相应的34项污染防治技术政策、45项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及40项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初步建成16个重点行业较完整的、配套的技术指导性文件;
二、完善技术评价方法、指标体系、程序和标准,建立包括现有单项技术综合评价制度、现有同类技术筛选评价制度、建立新技术和引进技术验证评价制度在内的环境技术评价体系;
三、建立环境技术示范推广机制,定期编制发布《国家环境技术发展报告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等,并开展先进成熟技术、创新技术和引进消化技术的示范,通过上述活动,引导环境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促进技术进步与成果转化。
通过上述工作,将初步建立起我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框架,使环境技术管理成为国家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关部门制订相关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为环境管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提供技术基础,引导环境技术进步,逐步解决制约我国环境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技术瓶颈。到“十二五”末期,将完成主要行业百余套完整的技术管理指导文件制定工作,广泛开展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建成相对完善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为配合该规划实施,现已启动火电、钢铁、非木浆造纸、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等5个行业的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编制工作。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