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吉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吉林省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审查论证会。会议由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林溪主持,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省环保厅及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参加了审查论证会。
会议认为,松花江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的指导思想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充分反映出吉林省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有关状况,并针对水体环境特性,切实提出了 “十二五”期间我省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操作性较强的水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对全省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与水质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可作为吉林省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依据。会议明确,根据两个重点流域水量与水质的不同特征,进一步使有关规划目标与任务更为紧密地对应与契合;在规划编制大纲中增加水环境在线监测与监管能力建设内容;对个别区域补充控制断面。
最后,王林溪副厅长指出规划编制组要对各部门、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吸纳,使规划编制大纲进一步完善,立足吉林省省情,落实好国家有关要求,同时也要注意同有关部门“十二五”规划的衔接,以发展眼光来看问题,使规划内容更具前瞻性和可行性,并按大纲要求全面展开编制工作,按期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编辑:程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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