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节水办的统一部署,长江委作为评估组组长单位,将对流域内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进行中期评估,此项工作共涉及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及四川7个省级行政区的12个地区。3月31日至4月1日,长江委在江苏省南通市组织开展了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南通市作为长江流域第一个进行评估的试点城市,标志着长江流域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正式启动。
长江委副总工刘振胜,水资源局局长王新才、副局长杨永德等领导出席了评估会,参加评估的有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淮河水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安徽省合肥市水务局、湖南省长沙市水务局、湖北省武汉市水务局、重庆市南川区水务局、四川省自贡市水务局、南通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和代表。评估组现场考察了部分节水示范点,听取了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对建设试点工作的汇报,审查了有关材料,并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及江苏省水利厅交换了意见。
长江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现有工程调蓄能力不足,局部污染严重,趋于恶化态势,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通过水资源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实现人水和谐、生态良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和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提供实践经验,逐步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期评估是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流域机构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长江委将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组织评估工作,归纳和提炼试点建设经验,逐步探索出长江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有效模式。
编辑: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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