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太湖流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为将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有必要制定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条例草案对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规范流域水资源配置和保护,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地方人民政府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按照会议审议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以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编辑:孙宁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