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污水处理项目合资与特许经营签约仪式在燕都国际酒店举行。朝阳市副市长王涌翔参加签约仪式。
朝阳净源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日处理城市污水10万吨,出水达到国家1级B污水排放标准。该项目的实施,结束了朝阳市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历史,为朝阳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运行标准,朝阳市政府决定,通过市场机制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和经营方式,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共同经营朝阳污水处理项目。
朝阳市水利局代表朝阳市政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多次协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达成朝阳市政府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朝阳污水处理项目,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占51%股权,朝阳净源污水处理厂占49%股权,合资公司以9630万元向朝阳市政府购买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在朝阳净源污水处理厂整体提标升级和中水回用等领域的合作,项目提标升级和中水回用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1.68亿元,双方按各自股份比例进行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自签约之日起为1年。届时,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达到1级A,可以为中电投燕山湖发电、国电电力朝阳热电公司以及燕都新城中水用户提供中水。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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