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分析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水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剖析了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在投资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城市排水投资比重与国外比差距仍很大,工程建设造价越来越高;投资利用状况不尽合理;资金筹措比较困难。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所应采取的对策:重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建立科学的收费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同时建议污水收集系统先行;城市污水回用规划应纳入有关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重点解决回用水的用户;重视污水回用的安全,号召公众积极参与。 Abstract: Th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urban sewage treatment and reuse in China is analyzed. Main problems in Investment of Urban Sewage Treatment and Reuse Construction Project are as follow: the investment proportion of urban drainage in GNP in China is far less than oversea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become higher and higher, the status of investment is not reasonable, capital raised is very difficult. The countermeasure for solving the problems is presente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appraisal work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stablish the scientific tariff system as soon as possible. Broaden the investment channels. The drainage system should be built ahead of the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Urban treated wastewater reuse plan must be set in the context of urban overall plan and river basin plan. Develop the standards and technical policy for treated wastewater reuse.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security for reusing the treated wastewater and need the public to participate in the wastewater reuse action.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迅速增长,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任意排放,不仅造成水环境的污染,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紧张,同时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而经过净化的污水可以作为一种再生的水资源,具有量大、集中、水质和水量都较稳定的特点,能够用于农业、工业和市政用水,不仅可以缓解城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而且还可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到200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17%。国务院2000年36号文提出,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污水处理需要大量投资。随着污水处理率的提高,大量处理后的污水可以作为回用水水源,污水回用也需要大量的投入。但由于整个价格体系尚不合理,投资和运行费用较难落实。当前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的实施,其主要制约条件是投资问题。拓宽资金渠道,合理利用资金,保障运营经费,是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水现状与问题 随着经济建设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增长很快。根据建设部2000年统计资料,全国城市污水的有关情况见表一。 2000年城市污水处理现状 表一项目 | 全社会 | 市政系统内 | 排水管道长度(km) | 141758 | 103246 | 污水年排放量 (108m3/d) | 331.8 | 206.5 | 污水厂(个) | 427 | 230 | 二级生物污水厂(个) | 282 | 170 | 处理能力(万m3/d) | 2160 | 1720 | 生物处理能力(万m3/d) | 1470 | 1330 | 污水处理率 (%) | 34.22 | 17.07 | 上述数据表明,城市排水管道的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还很低,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使大部分水资源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城市附近水域已遭受严重污染。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流经城市的136条河流中,Ⅳ类水质以下的有105条,不少城市周围的河流已基本成为纳污河道。 城市污水回用技术的研究早在"七五",已展开,"八五"在大连、太原、天津和北京等地建立了9套试验基地。通过系统的生产性和实用性工程研究,提供了城市污水回用于工业工艺、冷却、化工、石化和钢铁工业和市政景观等不同用途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水质标准。大连春柳河回用工程1万m3/d,采用传统深度处理后用于工业,经多年运行用户反应良好。太原北郊回用水工程1万m3/d,用于太原钢厂直流高炉冷却水。北京高碑店和天津东郊污水厂分别将1和0.4万m3/d的污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厂内冲洗滤布、绿化及杂用等。天津还有一个120m3/d的回用水站,经微滤膜处理后用于冲洗汽车。山东枣庄和泰安分别建成3和2万m3/d的回用水工程。河北邯郸建成6万m3/d回用水工程用于电厂冷却水。最近北京高碑店污水回用一期工程投产,将20万m3/d二级处理后的污水送到高碑店湖,作为热电厂的冷却水源,10万m3/d二级处理后的污水送到自来水六厂,利用原有设施处理后,其中5万m3/d用于东郊工业区,另5万m3/d送至南护城河沿岸,用于公园、道路两岸绿地、浇洒道路及河湖补水。总的来讲,我国城市污水回用刚刚起步,目前运行的回用水项目规模除北京外均较小,在1万m3/d左右,回用的范围也是局部的。 目前正在建设的污水回用项目规模有所增大。国家计委在天津、大连、青岛、西安和牡丹江五个北方缺水城市进行污水回用示范工程情况见表二。 正在建设回用水示范工程情况 表二城市厂名 | 规模 (万m3/d) | 工艺与用途 | 总投资 (万元) | 拟收费 (元 /m3) | 天津 纪庄子 | 53万m3/d | 工业用水采用传统深度处理,2万m3/d生活杂用水采用直接微滤膜过滤和臭氧消毒 | 11000 | 1.34 | 大连春柳河 | 71万m3/d | 化工和钢厂用水采用传统深度处理,6万m3/d经二级处理后直接供石化用户 | 8900 | 1.0 | 青岛海泊河 | 4 | 采用传统深度处理,用于工业冷却、锅炉补水、绿化及生活杂用水 | 4000 | 1.15 | 西安北石桥 | 10 | 采用传统深度处理,8万m3/d用于工业冷却水,2万m3/d用于绿化和浇洒道路 | 9900 | 1.0 | 牡丹江污水厂 | 5万 | 采用传统深度处理,用于工业冷却、初加工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 | 9800 | 1.1 | 其它一些城市如鞍山西部回用水工程8万m3/d和石家庄桥西10万m3/d利用国债正在建设。保定鲁岗回用水工程4万m3/d和西安纺织城5万m3/d,正在做前期准备。正在建设的回用水工程规模均在5-10万m3/d之间,处理工艺多采用传统深度处理,应用范围也多集中在工业冷却和工艺、城市道路和绿化、景观水体用水,少数城市提出在居住小区冲厕用水。 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仍然严重不足,特别是配套排水管网的建设滞后。80年代以来,特别是"九五",建设了一大批污水厂,2000年为427座,污水治理虽有了一定进展,但从总量上讲,与国外发达国家污水处理设施比差距仍较大,美国已建有2万余座污水厂,英、法、德均近万座,平均每万人即拥有一座污水厂,污水处理率和污水管网的普及率都在90%以上(二级处理80~90%)。因此我国的污水处理设施仍然严重不足。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必须与污水厂同步或先行建设,才能达到污水治理的目的。目前城市排水管网普及率低,不适应污水处理的需要。特别是许多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厂建成后不能发挥效益。有的城市污水厂建设规模远大于目前需要,造成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2、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经费得不到保证。过去城市排水运营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1993年有关部门颁布了"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的规定,但各城市征收的收费标准较低,一般在0.20-0.3元/m3 的范围内(少数城市提高到0.6元/m3左右)。而实际城市排水处理成本要高出很多,包括折旧和还贷一般在1元/m3左右。由于运营经费的不足,有时不得已降低污水厂的处理负荷。 3、城市供水、污水和回用水的设施管理不统一。我国城市水的管理比较落后,城市供水和污水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在城市污水处理中,城市工业废水的监测由环保部门管理,城市污水处理由城建部门管理,特别是有的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厂也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加上回用水的利用涉及水资源管理、卫生和农业等部门,给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国际上发达国家均实施水的统一管理,使城市污水的治理能达到预期目的,污水回用也较顺利。 4、供水、回用水和污水收费价格比不合理,落实回用水用户比较困难。在缺水地区,利用处理后的污水是合理用水的一种途径。如北京2010平水年(75%)的需水量22亿m3,供水量15亿m3,而2010年城市二级处理出水量可达12亿m3,如60%污水回用,就可解决水资源矛盾。但由于利用供水和回用水的价格比例不合理,目前大部分城市供水的水价比较低,均在1-1.5元左右,而要使回用水有合理的回报,回用水的水价也在1元以上,国外如澳大利亚的回用水价为供水价的0.75左右。同时由于管理不统一,宣传不够,加上公众对污水回用的安全性认识不足以及没有配套的政策法规,落实回用水用户比较困难。一些城市的回用水项目建成后,回用水能力不能发挥。目前正在建设的回用水工程均未与用户签订协议书。新建回用水项目需要投资较大,污水资源化的全面推广难度很大。 二、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投资状况与问题 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城市排水投资比重逐步加大
我国历年城市排水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 表三年度 | 城市排水投资(亿元) | GNP(亿元) | 城市排水投资占GNP(%) | 1953~1957 | 2.17 | 7247 | 0.030 | 1958~1962 | 2.09 | 11161 | 0.019 | 1963 | 0.19 | 1958 | 0.010 | 1973~1975 | 0.85 | 15014 | 0.006 | 1976~1980 | 4.17 | 34455 | 0.012 | 1981~1985 | 12.16 | 59913 | 0.020 | 1987~1990 | 19.94 | 58841 | 0.034 | 1991~1995 | 160.28 | 120151 | 0.133 | 到“九五”,国务院采取了加大基础建设投资的政策,污水处理项目利用大量的国债资金,仅三河三湖,污水处理建设的总投资达159.7亿元,相当于"八五"整个国家在排水工程上的投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见表四): 发达国家排水投资占GNP的比例 表四国家 | 70年代排水投资占GNP(%) | 80年代占GNP(%) | 美国 | 0.29 | 0.80 | 英国 | ~ | 0.50 | 联邦德国 | 0.32 | 0.88 | 法国 | 0.53 | 0.53 | 日本 | 0.55 | 0.75 | 我国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投资方面的主要问题有: 1、工程建设造价越来越高 城市污水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增幅相当大。 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工程单位建设造价比较表 表五类型 | 1987年 | 1994年 | 污水管道(5 ~10万m3/d) 元/m3/d/km | 10~14 | 42~55 | 污水厂5~10万m3/d 一级处理)元/ m3/d | 130~150 | 850~1000 | 污水厂(5~10万m3/d 二级包括污泥处理)元/ m3/d | 300~400 | 1650~1900 | 由表五可以看出:工程造价由1987年至1994年(与目前基本持平)就增长了4倍左右。工程造价增幅大是多因素的,物价上涨是主要因素,其次间接费用也提高很多,尤其征地和拆迁费用大幅度增加,有的项目间接费用达工程造价的30~40%,另外部分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利用了国外贷款,要购买昂贵的进口设备和承担汇率风险,都使工程造价提高。如在污水处理中建设回用水工程,按照传统的深度处理方案建设,综合造价指标在650-800元/m3/d,工程造价进一步提高。 2、资金筹措困难 根据2000年国务院36号文,如到2010年城市排水管道普及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60%时,由于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464亿m3,城市污水二级处理将增加6157万m3/d,预计建设项目的总投资约需2000亿元(现价)。在三河三湖“十五”规划中,将建设439个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能力2288万m3/d,总投资579.5亿元。在经过二级处理的污水中,如10%的污水进行回用,仅回用水投资费用就达61亿元。在“三河三湖十五”规划中,将建设84个回用水项目,规模262万m3/d,投资21亿元。根据以上预测和规划结果,城市污水和回用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筹措问题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难题,将直接影响到城市污水治理和回用目标的实现程度。过去这方面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从各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解决。但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有限,分配给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项目的投资更少。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债资金进行建设,不是长久之计。 3、投资利用状况不尽合理 最近,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但有些城市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重视不够,可行性研究不深入,在没有认真进行全面规划和技术经济论证的情况下,依据局部理由提出要建设一步到位和标准过高的建设内容,使投资不能合理利用。如在利用国债建设项目中,有的城市在污水管网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建设标准较高的污水厂;在利用国外贷款项目中,有的城市不从实际情况出发,选用处理标准较高的工艺,建成后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投资及相关政策建议 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近期有关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投资及相关政策的建议如下: 1、重视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而可行性研究是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利用投资和控制投资额度的关键环节。为使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符合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要重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鉴于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在我国对此类项目还缺乏足够的建设经验的情况下,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使可研报告真正起到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投资的作用。同时应严格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评估和审批,提高投资效益。 2、尽快建立科学的城市用水和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建立科学的城市用水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是发展城市水工业的重要保证。城市供水成本由于物价、污染净化和远距离取水而不断提高,但水价增幅跟不上成本的提高。合理的调整供水价格,同时考虑与回用水的比价,可以促进节水工作。排水处理收费制度虽已实施几年,但大多数城市收费水平很低,仅为供水收费的30%左右。国外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水平与供水收费水平相当,有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甚至高出供水水价。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是管理城市污水处理的一项有效措施。利用价格政策可调节合理排水需求,消减排污量。 根据2000年国务院36号文,2010年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计算,粗略估计年运营费约需120亿元(现价)。上述数字表明,污水处理运营经费问题比较突出,需认真研究解决。同时随着大量污水回用工程的建成,运营费用还要增加,到2010年需16.7亿元。合理的制定回用水的收费机制,是回用水项目正常运营的关键。 3、拓宽城市污水建设项目投资渠道 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项目建设必须多方面筹集资金。现阶段应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由财政投入、市场补偿、有偿使用、合理计价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渠道。1)地方自筹。除在城市建设维护税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建设外,对新增污水和回用水收取建设增容费;还可利用社会集资;回用水在价格问题解决后可吸引民间资金。2)国家贷款或专项。在目前情况下,国家投资仍然是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的主要来源,国家可给予一定比例的低息或贴息贷款;对于涉及区域水污染防治的项目,国家应从专项基金中给予资助;对于回用水工程还可建立国家专项节水基金,发行债券等来鼓励建设节水和回用设施。3)继续利用国外贷款。近期仍是一种筹措资金的办法。4)BOT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途径。目前国内在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上已有实例,但都在建设中。国家应逐步建立相应的法规。 4、污水收集系统先行、污水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污水处理和回用相结合 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厂应进行配套建设。近期应首先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在此基础上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应以满足现有污水为主,处理程度应根据不同接纳水域的要求确定,并留有进一步处理的余地;对城市排水管网服务区内的污、废水,要求在达到允许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后纳入城市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而对服务区之外的污水则宜分散处理;在污水厂建设时,应重点考虑污水的出路问题,其中污水的回用问题对污水厂的厂址和工艺影响较大。 5、城市污水回用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水)规划和流域水资源规划 由于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城市供水规划和城市污水(包括回用)规划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制定,因此首先应在城市内合并有关部门,建立城市统一的水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城市的用水、和污水;同时城市的用水规划应满足流域水资源的配置,流域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实施用水许可证制度,使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6、完善和制定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积极鼓励城市污水回用,重点解决回用水的用户问题 由于各城市对污水回用大规模应用尚属首次,不同的回用水用户又没有技术标准,制约了回用水的用户;另外国家尚无统一的技术政策,各城市首先投入精力制定各自的政策,而不是根据有关政策落实用户,建设回用水工程。实现城市污水回用的关键在于解决回用水的用户问题,以用水大用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实现污水回用是我国城市污水回用的主要发展方向。分散小用户的污水回用只能作为一种途径,因地制宜地采用。 7、重视污水回用的安全问题,号召公众积极参与 在回用经处理的城市污水时,应注意其使用的安全性,对可能与人体接触的各种用水的安全性必须给予充分重视,不同用途的水应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对于接入居民住户的回用水管线,可能存在用户擅自改动管道,将其与自来水串接,也可能误将回用水直接用于生活用水,或因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人对回用水进行不法应用而危害他人健康。因此,回用水管线必须有明显标识,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改接管理办法,对与人体有直接接触的各种用水,卫生防疫部门应制定有关办法。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回用水的积极意义,号召公众积极参与,提高人们对水资源危机的认识,加强公民的节水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