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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来水行业引进外资的模式比较

论文类型 基础研究 发表日期 2004-10-01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戴立
关键词 BOT 管制 固定回报 合资公司
摘要 我国自来水市场商机无限,近年来国外水务巨头纷纷登陆,把中国作为其全球市场的重要部分来开拓,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种合作模式,因此我希望通过分析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城市水务市场的主要方式,比较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引进外资。

——自来水:打破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

戴立

  摘要:我国自来水市场商机无限,近年来国外水务巨头纷纷登陆,把中国作为其全球市场的重要部分来开拓,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种合作模式,因此我希望通过分析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城市水务市场的主要方式,比较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引进外资。
  关键词:BOT  管制   固定回报    合资公司

引言

  市政公用行业在我国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公用事业一直由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有企业一统天下。但是由政府一手包办公用事业的弊端显而易见:在生产上,自然垄断的地位导致企业用不着承担经营后果的相应约束,价格管制又限制了企业与职工盈利的积极性;在投资上,过度依赖政府投资,当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时,公用事业往往难以进一步发展。因此要想取得公用事业的发展,就必须打破公用事业的现有格局,引入竞争机制,让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也不应该再继续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而是应该逐步放松管制并引导公用事业走上规范的市场化道路。为了加快推进我国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建设部公开发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目的是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市政公用事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政经营的效率及服务质量,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

  自来水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之一,也必须面临着重大的结构调整,它的改革成功与或关系到我国自来水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其实我国自来水行业在很早就引入了外资,但是由于市场的开放程度和法制的不完善,使得成功的项目很少,尽管如此我国还是在不断地进行着尝试.

1、固定回报方式

  “我们表示非常遗憾”2004年6月9日,英国泰晤士水务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杜敏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对与上海市北自来水公司合资谈判搁浅一事,做出正面回应,“泰晤士和上海方面一直合作得很愉快,双方目前正在办理大场水厂的各项交接事宜。”
  作为世界三大水务巨头之一,英国泰晤士水务于1989年进入中国,1996年,以BOT模式、投资7300万美元取得了上海市北自来水公司下属大场水厂项目为期20年的经营权。2000年,泰晤士水务收购原英国宝维士公司该项目50%的股份,使大场项目变成独资公司,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由外商独资经营的水厂。在同泰晤士水务公司签署的大场项目专营协议里,承诺给予后者固定回报的利益分配方式,泰晤士水务获得15%的固定回报。至于为什么是15%,据有关人士介绍,当时银行利率为9.7%,因此给予泰晤士水务15%的固定回报是个“市场均价”。但是随着1997年后银行利率逐渐下调,设有固定回报的BOT项目日渐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负。据国家统计局200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外资在中国投资回报率最高的行业是城市供水行业,利润率达到24.48%。
  转折点出现在2002年。当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签发4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大场水厂项目由此进入清算历史遗留问题的行列。随后,泰晤士水务与上海市北自来水公司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合资谈判。据中方人员透露,2004年初,在谈判的最后,由于泰晤士水务对于中国的水务市场出现了“大的战略调整”,合资谈判最终告吹。4月26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大场水厂将由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公司回购国有。
  很明显上面的案例属于早期的固定回报方式。20世纪90年代,随着鼓励外商投资中国公用事业设施建设的政策出台,洋水务开始直接投资我国城市水务设施。合作的方式以BOT和合作公司为主,并采取固定回报的方式。通常是根据外资投资额度和经营期限,加上外资所希望得到的投资回报率(往往在12%~18%之间),制定出相应的供水价格并写进合同条款里,同时约定自来水公司必须向外资水厂的购水量,从而在外资投入之前就保证了较高的效益回报。这种早期的缺乏市场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投资方式,外资享受的是高回报的“超国民待遇”,内外资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弊端较多。因而国家在2002年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废止了。

2.合资公司方式

  近几年中外成立合作公司(CJV)建设、经营新的水厂或污水厂,已成为外资介入的重要模式之一。这种模式要求外方投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中方以现金或者存量资产入股。一般外方只取得特许经营期的水处理权,而没有售水权;在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议不再延长,合作公司的固定资产即归中方所有。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2002年5月22日通过招商竞标,在上海成功组建的中法合资浦东威立雅自来水公司,威立雅以20.3亿元(不包含土地使用权),溢价受让了自来水浦东公司50%股权(7.6亿元的产权),组建了全国供水行业第一家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经营成本,不设固定回报的集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合资公司。与先前的一些模式如BOT模式相比,以合资的形式来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收益,比较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将成为我国水务业引入外资的主流。

3.组建集制水、输配、销售于一体的自来水公司

  外方到中国来看重的是产业链的整合,然而中国尤其是大中城市的水务市场目前供排水管网没有全部放开,造成产业链的割裂,产业链缺乏有效整合,这样使得外资公司不能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因此外方往往希望组建集制水、输配、销售于一体的自来水公司。2002年9月1日对中国自来水行业来说是个好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和法国威立雅公司共同组建了一家集制水、输配、销售于一体的自来水公司,虽然这种模式现在还只能存在于局部地区,但是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必将在全国推广。

小结

  分析比较上面的三种模式,我们不难发现随着我国水务市场的不断开放,我们引进外资的方式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十几年的时间我们已经从最早的固定回报方式发展到现在的集制水、输配、销售于一体的自来水公司,相信以后还会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监管,因此水务市场的发展要求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应该切是做好监管者,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未来产业政策的规范与引导作用可能体现在完善水务资本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水务子行业的产业化与市场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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