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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用地确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1992-02-24
发文单位
文件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  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包括水利工程用地、护渠地、护堤地),符合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属于国家所有,不再补办用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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