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罚款处罚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2-09-24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反《办法》的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铲草皮的,按每平方米1元,对责任者处以罚款;在陡坡地挖树兜的,按每穴10元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2-09-24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反《办法》的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铲草皮的,按每平方米1元,对责任者处以罚款;在陡坡地挖树兜的,按每穴1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