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09-28 |
发文单位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上海市政府令第46号 | ||
摘要 | 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改,修改内容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第四条中的“其所属的城市排水管理处”修改为:“其所属的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 二、第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 核发《排水许可证》。 三、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09-28 |
发文单位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上海市政府令第46号 | ||
摘要 | 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改,修改内容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第四条中的“其所属的城市排水管理处”修改为:“其所属的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 二、第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 核发《排水许可证》。 三、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