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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污加倍征收排污费适用条件的函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发文单位 环保总局
文件号 环法函[2002]6号
摘要 环法函[2002]6号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 关于污水超标排污收费问题,我局此前以《关于污水超标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2]211号)函复你办。根据国家和有关地方关于征收排污费的规定,现就排污加倍收费的适用条件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国务院1982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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