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水利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的复函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12-23 |
发文单位 | 劳动部;财政部 | ||
文件号 | 劳部发[1993]430号 | ||
摘要 | 水利部: 你部《关于建立水利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的函》(水人劳〔1993〕367号)收悉。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劳新字〔1992〕3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建立水利系统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享受艰苦岗位津贴的范围 艰苦岗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3-12-23 |
发文单位 | 劳动部;财政部 | ||
文件号 | 劳部发[1993]430号 | ||
摘要 | 水利部: 你部《关于建立水利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的函》(水人劳〔1993〕367号)收悉。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劳新字〔1992〕3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建立水利系统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享受艰苦岗位津贴的范围 艰苦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