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加强水利建设暂行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4-10-18 |
发文单位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的基础产业地位,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水利建设坚持“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原则。市、县(市)财政应视财力可能,将当年本级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发展粮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4-10-18 |
发文单位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的基础产业地位,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水利建设坚持“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原则。市、县(市)财政应视财力可能,将当年本级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发展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