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进行取水登记和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4-11-28 |
发文单位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赣府发[1994]57号 | ||
摘要 |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进行取水登记和发证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我省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在时间和地区之间分布不平衡,不少地方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取水许可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