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5-12-07 |
发文单位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沪府发[1995]61号 | ||
摘要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居民排水设施使用费的征收,由市物价局和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另行通知。上海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1995年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