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6-03-11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苏政发[1996]34号 | ||
摘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治理淮河、太湖的决定精神,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筹集防洪保安资金的暂行规定》(苏政发〔1991〕148号)。1994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筹集防洪保安资金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苏政办发〔1994〕111号)。筹集防洪保安资金政策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6-03-11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苏政发[1996]34号 | ||
摘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治理淮河、太湖的决定精神,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筹集防洪保安资金的暂行规定》(苏政发〔1991〕148号)。1994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筹集防洪保安资金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苏政办发〔1994〕111号)。筹集防洪保安资金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