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实施《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5-06 |
发文单位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淄政发[1997]63号 | ||
摘要 | 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维护管理费)征收,加强我市河道工程维护管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维护管理费是国家向受益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河道工程运行管理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5-06 |
发文单位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淄政发[1997]63号 | ||
摘要 | 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维护管理费)征收,加强我市河道工程维护管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维护管理费是国家向受益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河道工程运行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