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河道管理的通告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7-12 |
发文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呼政发[1997]81号 | ||
摘要 | 为了加强城镇河道管理,保障城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公众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城镇河道工程设施和绿地是城镇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保安、净化环境、美化市容的综合功能。城镇河道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保护河道管理用地不受侵占,保障河道安全与畅通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7-12 |
发文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呼政发[1997]81号 | ||
摘要 | 为了加强城镇河道管理,保障城镇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公众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城镇河道工程设施和绿地是城镇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保安、净化环境、美化市容的综合功能。城镇河道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保护河道管理用地不受侵占,保障河道安全与畅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