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条例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8-22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内中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县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水库工程,是指本自治县内的水库主坝、副坝、库区(回水区)、坝后或者主渠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08-22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内中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县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水库工程,是指本自治县内的水库主坝、副坝、库区(回水区)、坝后或者主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