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定》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12-06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津政发[1997]90号 | ||
摘要 |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定》(津政发[1986]143号)予以修改。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做好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将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12-06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津政发[1997]90号 | ||
摘要 |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定》(津政发[1986]143号)予以修改。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做好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