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12-19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发挥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 (一)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二)水利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7-12-19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发挥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和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 (一)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二)水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