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8-12-16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下发后,有关部门和地方对矿泉水、地热水的管理职责分工问题存在着不同认识,使尚未开始机构改革的地方政府无所适从,社会反映强烈,并影响到一些地方法院对矿泉水、地热水采矿权转让案件的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经中央机构编制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98-12-16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下发后,有关部门和地方对矿泉水、地热水的管理职责分工问题存在着不同认识,使尚未开始机构改革的地方政府无所适从,社会反映强烈,并影响到一些地方法院对矿泉水、地热水采矿权转让案件的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经中央机构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