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防洪业务分工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3-20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陕政发[2000]10号 | ||
摘要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省政府决定,全省城市防洪业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做好移交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防洪业务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 城市防洪业务分工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3-20 |
发文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陕政发[2000]10号 | ||
摘要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省政府决定,全省城市防洪业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做好移交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防洪业务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 城市防洪业务分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