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6-12 |
发文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新政发[2000]45号 | ||
摘要 |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在生产和开发建设活动中人为新增的水土流失;严禁陡坡开荒,乱垦草场、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开矿、采石、取土;尽可能减少采油、开矿、筑路、开山采石、兴修水利和电力等基本建设对水土保持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