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5-27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 | ||
文件号 | 国务院令第286号 | ||
摘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确保受洪水威胁的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合理补偿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附录所列国家蓄滞洪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0-05-27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 | ||
文件号 | 国务院令第286号 | ||
摘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确保受洪水威胁的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合理补偿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附录所列国家蓄滞洪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