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1-07-13 |
发文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内政办发[2001]26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保证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家水利部等上级有关部门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经自治区审批并安排国家投资或引进外资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均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