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暂行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2-01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及行业法令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人在招标前和招标后须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 招标前,招标人应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已具备的条件; (二)招标方式、分标方案;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2-01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及行业法令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人在招标前和招标后须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 招标前,招标人应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招标已具备的条件; (二)招标方式、分标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