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十五”期间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21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吉政发[2002]13号 | ||
摘要 |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关于“十五”期间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关于“十五”期间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水利厅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