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8-19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 | ||
文件号 | 国函[2003]91号 | ||
摘要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订的《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请遵照执行。 防御永定河可能发生的大洪水,关系到北京、天津等城市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8-19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 | ||
文件号 | 国函[2003]91号 | ||
摘要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订的《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请遵照执行。 防御永定河可能发生的大洪水,关系到北京、天津等城市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