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滩坑水电站出市外迁移民条件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1-16 |
发文单位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号 | 丽政办发[2004]5号 | ||
摘要 | 青田县、景宁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迁得出,安得下,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方针,有利于出市外迁移民安置工作的开展,促进安置后移民生产生活的稳定和发展,2004年1月7日,省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会议对出市外迁移民的条件和不宜外迁移民的对象进行了专门研究,经与各迁入市协商一致,现将出市外迁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