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02-23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文件号 | 鲁政办发[2004]18号 | ||
摘要 |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水利厅、计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物价局《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