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漳州市第一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10-21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闽政文[2004]309号 | ||
摘要 |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漳州市区第一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漳政[2004]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漳州市第一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批复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范围:九龙江西溪漳州市第一水厂新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