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12-02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
文件号 | 国办发[2004]86号 | ||
摘要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紧张状况,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12-02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
文件号 | 国办发[2004]86号 | ||
摘要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紧张状况,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