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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批工作的补充规定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3-05-08
发文单位 国家海洋局
文件号 国海管字[2003]154号
摘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  根据国务院《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要求,现就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批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中规定,地方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用海“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未设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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