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7-06-28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精神,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暂行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7-06-28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精神,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暂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