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澎湖县一般废弃物分类回收及清除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22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民国91年04月22日修正第1条 本办法依废弃物清理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订定。第2条 本办法所称一般废弃物,分下列六种:一、巨大垃圾:(一)体积庞大之废弃家俱。(二)家户修剪庭院之树枝。(三)家户个人自行修缮之非石材碎片(块)之废弃物。二、资源垃圾:(一)废纸类。(二)废铝箔包及废纸容器。(三)废铁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2-04-22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
摘要 | 民国91年04月22日修正第1条 本办法依废弃物清理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订定。第2条 本办法所称一般废弃物,分下列六种:一、巨大垃圾:(一)体积庞大之废弃家俱。(二)家户修剪庭院之树枝。(三)家户个人自行修缮之非石材碎片(块)之废弃物。二、资源垃圾:(一)废纸类。(二)废铝箔包及废纸容器。(三)废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