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台东县海上骨灰拋洒实施办法》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12-07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府行法字第0933035167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台东县政府府行法字第0933035167号令订定发布全文8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第1条 本办法依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实施海域以不妨碍国防安全,船舶航行及渔业发展等公共利益为原则。下列地点不得实施海拋行为: 一各港口防波堤最外端向外延伸六千公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4-12-07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府行法字第0933035167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台东县政府府行法字第0933035167号令订定发布全文8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第1条 本办法依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实施海域以不妨碍国防安全,船舶航行及渔业发展等公共利益为原则。下列地点不得实施海拋行为: 一各港口防波堤最外端向外延伸六千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