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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北自来水事业处营业章程》

政策类型 其他政策 颁布日期 2004-12-22
发文单位
文件号 (92)北市水企字第09231894100号
摘要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台北自来水事业处(92)北市水企字第09231894100号公告修正发布第12、20条条文第12条 用户用水设备表后工程,其设计图应先送本处审定始得施工。工程完竣后,经本处依自来水用户用水设备标准检验合格,始予供水。供水后用户之用水设备检测或维护,得由本处提供服务。前项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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