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屏溪拦河堰运用要点》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4-08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经授水字第09420205940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四月八日经济部经授水字第09420205940号令修正发布全文21点一、经济部(以下简称本部)为有效利用高屏溪水源,充分发挥高屏溪拦河堰(以下简称本堰)运用功能,并保障河川下游生态环境及下游既有水权人(含家用及公共给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之用水权益,特订定本要点。二、本堰以本部水利署南区水资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4-08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经授水字第09420205940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四月八日经济部经授水字第09420205940号令修正发布全文21点一、经济部(以下简称本部)为有效利用高屏溪水源,充分发挥高屏溪拦河堰(以下简称本堰)运用功能,并保障河川下游生态环境及下游既有水权人(含家用及公共给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之用水权益,特订定本要点。二、本堰以本部水利署南区水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