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台中市建筑物恢复使用及供水供电审查作业要点》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7-22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台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函修正发布第3、4、5、6、9、10点条文三、本要点所称申请人,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前项申请人得委任受任人代为办理,受任人应检附委任书向本府都市发展局提出申请。四、建筑物申请恢复使用及供水供电审查项目及权责划分如下:(一)建筑物防火避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5-07-22 |
发文单位 | |||
文件号 | 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 | ||
摘要 |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台中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40114971号函修正发布第3、4、5、6、9、10点条文三、本要点所称申请人,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前项申请人得委任受任人代为办理,受任人应检附委任书向本府都市发展局提出申请。四、建筑物申请恢复使用及供水供电审查项目及权责划分如下:(一)建筑物防火避 ... |